2024年是外资企业组织形式变更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部分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调整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并完成相应的变更、备案登记。如果自2025年1月1日起,外资公司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一、青岛外资公司需要变更的外资企业情形
1.看组织形式:2020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2.看企业类型:企业类型中含“合资”、“合作”等字样。
3.看组织机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二、青岛外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原权力机构关于调整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或股东)的决议,如由公司原权力机构董事会做出的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为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更改成股东会(或股东)并由全体董事成员签字;
3.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决议里内容为制订新章程,若有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变动的,还需写明职务任免信息;
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修改后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材料规范要求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材料。
三、青岛外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流程
企业可选择全程网办或现场办理
1.线上“全程网办”
申请人登陆“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https://qydjfw.qingdao.gov.cn/qybg.dhtml),选择“企业变更”,点击“变更登记”(办理变更业务时选择)或“备案登记”(办理备案业务时选择)进行申报。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登记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预审。等待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爱山东”中“青易办电子签”功能模块内进行人脸核实、电子签名,全部签章人签章完成后提交审核。
2.线下“一窗通办”
申请人需持申请材料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办理时申请人需使用支付宝“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或微信小程序“爱山东”中“青易办电子签”模块进行实名认证。
注:外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调整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的,应当先由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议,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将权力机构调整为股东会,再由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形成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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