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注册公司可以选择实际租赁或自有的办公场所作为注册地址,也可以使用商务秘书或者经过备案的虚拟地址的地址进行注册公司,一般来说使用代理商提供的地址都可以通过审核,并且顺利拿到营业执照,因为青岛工商注册平台会对注册地址的信息和合法材料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后才能继续办理注册。
一、青岛公司注册地址申报方式分为自动查询和手动查询
下面将青岛市工商注册平台进行住所填报时的流程进行总结
青岛市工商注册可以在青岛市企业注册一体化平台上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录入产权人姓名、产权人证件号码和不动产权证号后,由工商系统自动反馈查询所得地址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住所(经营场所)。
申请人在青岛工商开办智能平台进行住所填报时,点击“填报”,出现如下页面:
情况1:由工商系统自动查询注册地址信息
注意点:如果可以查询到具体注册地址信息,申请人可以只提交《经营住所(经营地址)申报承诺书》。
“不动产权登记地址(房产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填写”方式录入产权人姓名、证件号码及不动产权证号后,点击“查询”,注册系统会自动反馈查询到的房产信息结果
返回查询结果如下图所示,点击“下一步”继续。
通过此方式住所信息核验通过的,工商注册申请人可以只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情况2:有代理人手动填写注册地址信息
注意点:无法通过工商系统住所信息核验的,办理人可以自行填写住所地址,并应当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选择“自行填写住所地址”方式如下图:
办理人填写完地址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出现如下页面:
申请人手动录入房屋所有权人姓名、电话及证件号码,并选择房屋所有权性质(“自有”、“租赁”、“无偿使用”)和房屋法定用途(“商业”、“工业”、“集中办公区”、“住宅”)。
在线手动提交经营地址(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根据情形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及购房合同;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屋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或者村委会出具的房屋合法使用证明;
4.出租房为宾馆、农贸市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二、青岛公司注册需要提供的地址材料:
产权证明:如果是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租赁房产,则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租赁合同应明确标明租赁期限、地址、面积等信息,且租赁期限一般应覆盖公司设立及经营的预期时间。
产权人身份证明:如果是个人产权,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是单位产权,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产权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产权人同意将该地址用于公司注册的证明文件,如《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或《产权人同意将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证明》等。
其他特殊行业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各地具体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场地平面图、租赁备案证明、物业管理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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