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司注销在工商提交材料前,需要进行工商注销公示,公司注销公告的目的是为了向社会层面公示公司已经准备注销,接受社会层面的监督检查,债权人和其他相关主体可以知悉公司已经进入注销程序,并向工商部门反馈存在的问题。
青岛公司注销公告应当在公司清算组织清算完毕,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之前进行。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青岛公司注销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
公司终止的事由;
清算组成员的名单及其负责人的姓名、住所;
清算组成员为公司债权人的,其债权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及其申报债权的期限;
清算组成员为公司债务人的,其债务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及其申报债权的期限;
公司注销的日期。
青岛公司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流程点击“企业注销——发布注销公告/清算组备案”,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站)”,录入企业信息进行登陆,选择“简易注销公告”,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签署并上传后提交发布,申请简易注销,并且将公司股东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JPG的格式上传到系统里面,简易注销公示期为20天,普通注销45天公示期
青岛公司注销公告在线发布操作流程
1、打开浏览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点击网页右上角导航按钮,区域选择山东,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企业使用联络员登录,首次进行填报,需要进行身份认证注册,进行“工商联络员注册”,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请点击“工商联络员变更”。
3、登录后,选择“注销公告填报—简易注销填报”。
4、点击“选择文件”选择承诺书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5、点击“保存并公示”后出现如下界面,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公示成功。
注意:简易注销公示期满20日后,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进行简易注销申请。
如果没有解释清楚,欢迎拨打电话13808962548咨询,关于公司注册财税服务方面的服务同样可以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