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个体工商户在地税局主要需申报的是:个人生产经营所得,这个税种虽说叫做“个人所得税”,却和“企业所得税”类似,但个体户不属于企业,所以算在“个人所得税”范畴。
还有一个税种叫做:增值税附征税,一般来说,如果您在国税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未达到起征点,那么这个附征税也会直接免掉。
此外,如果青岛个体户还有聘用员工,还需要帮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收入不同交税数目也是不同的,月收入低于5000不需要交税,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条、为适应对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税收实行查帐征收的需要,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户,均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体户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青岛个体户要交多少税
其实,个体工商户纳税一共有三种税收制度,分别是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 这种方法较为严格,适用于账户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另外如果达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由其他征收方法改为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对于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核定其应纳税额进行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 税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时间核定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进行征收。
对于青岛个体工商户纳税,虽然采用的是从3%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但是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含3万)或者一个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个体户,是可以免征税。如果营业收入只有1万,符合免征的条件。
不过有时候也会出现定额太高的情况:例如实际营业额只有2万左右,但是税务机关定额为4万,这种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核定或者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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